博湖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企业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第一案”

来源:中廉网 发布时间:2023-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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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近期,博湖县市场监管局着重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在检查博湖县某蔬菜合作社时,执法人员随机抽查了该合作社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相关记录台账以及该合作社的食品安全员开展培训、考核的制度和培训记录等材料,该合作社无法提供对食品安全员开展培训、考核的制度和培训记录等材料。

该合作社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其立案调查。该案件是《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实施以来,博湖县依法查处企业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第一案”。

下一步,博湖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以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为契机,持续加大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宣传指导,督促指导企业建立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深入排查各类风险隐患,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新疆博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综合监督管理科)

责任编辑:李青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