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开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培训活动

来源:中廉网 发布时间:202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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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0号《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新疆博湖县市场监管局于12月23日召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培训活动。博湖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磊参加会议并讲话,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监管人员及11家食品生产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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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中,博湖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科负责人首先详细解读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对《规定》中的重点和注意事项逐一进行解读;各参会企业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倡议书》上签名,郑重承诺,自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定,并倡议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并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健康、放心的食品。

博湖县市场监管局要求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立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要强化诚信自律,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新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守住安全底线;要立足监管服务,深入开展食品生产“百企千坊”帮扶行动,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要坚持共治共建,凝聚维护食品安全的强大合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下一步,博湖县市场监管局将以贯彻《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实施为契机,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把学习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转化为推动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脱健)

责任编辑:苗红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