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剑阁:选聘义务监督员 充实基层监督力量

来源:中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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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村务、财务公开及时,内容也清清楚楚的,社区群众和我们都很满意。”看到自己提出的问题能够迅速得到整改,四川省剑阁县公兴镇龙座社区义务监督员郑学富开心地说。针对群众反馈的村务公开不及时问题,郑学富和其他2名社区义务监督员当即给时任龙座社区党支部书记蒲茂清提出整改建议,很快,公开公示的问题得到即知即改。

  为靶向施治基层监督软弱乏力、基层干部作风不实、依规依纪依法履职不力、信访矛盾突出等问题,破解基层监督人员不够、力量不足,量大面广等难题,今年以来,四川省剑阁县纪委监委在扎实调查研究,广泛深入走访群众的基础上,创新推行村(社区)义务监督员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再延伸再拓展。

  目前,全县29个乡镇364个村(社区)选聘的1092名义务监督员已“上岗”,聘期2年。“平均每个村都有3名义务监督员,有效充实了监督力量。”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仲勇说。

  为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县纪委监委印发《剑阁县村级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共7章28条,对选任程序、工作职责、监督范围、监督权限、监督方法、监督程序、考核评价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具有很强的操作性、针对性,便于乡镇和村(社区)实战操作,提高了监督实效和精准度。

  发现的问题,不是“一问了之”“一询了之”。义务员监督员在履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层分类处置,对轻微的,现场纠偏拨正,提醒到位;对较严重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第一时间报送乡镇纪委;对涉嫌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径报县纪委监委。对于问题的处置,义务员监督员必须全程跟踪,直至销号。

  截至目前,全县义务监督员已开展提醒75批次170余人,提出意见建议320余条,全程跟踪并督促整改问题90余个,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显现。(四川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郭兴)

责任编辑: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