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正确政绩观“答”乡村振兴之“题”

来源:中廉网 发布时间:202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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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是新时代新征程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党员干部是乡村振兴的骨干力量,在干事创业的过程中要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多为群众谋福祉,以实打实的发展成果不断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以“一切为了人民”的理想信念答“为谁创造政绩”之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决定了共产党员是人民公仆的角色定位。无论是绝壁开路、带头“拔穷根”的毛相林,还是刺绣脱贫、开拓一条新路的白晶莹,或是引领山地发展、用生命探索脱贫道路的姜仕坤,都以倾情倾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信念践行着正确政绩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优秀党员身上学习他们的党性修养之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用心学好“千万工程”“四下基层”生动教材,从中领悟“以百姓心为心”的为民情怀,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以“坚持人民至上”的实干担当答“为谁创造政绩”之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必须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来不得半点虚浮。当前,仍有部分基层干部政绩观出现偏差,谋事不实,搞花拳绣腿,热衷于形象工程,只求好看,不管实用,最终导致事与愿违、民怨沸腾。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在干事初衷上,要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绝不允许“一时的政绩”成为“长期的包袱”。要放下架子走进群众听民声、扑下身子深入基层察实情,用调查研究“传家宝”和“一线工作法”提高真抓实干的精准性、实效性,更好地解民忧办实事、出实招破难题。坚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为基层减负,让党员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干实事、谋发展,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

以“人民是否满意”鲜明导向的答“如何衡量政绩”之题。评价各地乡村振兴战略任务推进得好不好,应该是实践和群众说了算,还要经得起历史检验。对干部来说,为民造福就是最大的政绩,群众满意就是最好的褒奖。广大党员干部要把百姓赞同不赞同、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权衡器、指向标、领航灯。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咬住目标一锤一锤地敲,一颗一颗地钉,既做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显功”,也要多做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王劲草)

责任编辑:李青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