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公益丨青春作证——记濮阳县公益诉讼探路人李昕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4-01-05
分享到:

李昕

在濮阳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我和李昕第一次见面。一米七五的个子,身材魁梧。额头明亮,双目炯炯,眉宇飞扬,自带几份威仪。鼻梁托起一副眼镜,又凭添了几份儒雅。

几句寒暄,落落大方,谈吐从容,如沐春风。

这就是今天要采访的公益诉讼探路人,27岁的检察官助理李昕。

他先后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学党史、忆检史、开启人民检察事业新征程”征文活动二等奖;2022年濮阳县五四青年奖章;第一届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全省公益诉讼检察业务能手”等荣誉。   

对李昕,濮阳县人民检察院马莲检察长有这样的评价:一、综合素质高,办案能力强,获得全省公益诉讼业务能手。二、很有文才,撰写的多篇文章被省市媒体采用。三、思维敏捷,性格活泼,干工作敢闯敢拼,是一位优秀的检察官助理。

围绕马莲检察长的点评思路,采访逐步深入。

李昕首先道出走向检察路的初心梦想。他说:“我从小就有一个检察梦。观看电视节目时,检察官义正辞严地在公诉席上指控犯罪分子维护公平正义的身影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高考志愿填报时,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法学专业。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的热播,更坚定了我从事检察事业的决心。”

“怀着这个初心和梦想,2019年我考入到濮阳县检察院。面对全新的环境,我不免有些茫然、理不清头绪。这个时候,领导和同事们的引导,给我指明了开始检察事业的方向:办案办的是别人的人生。作为检察机关的一员,无论办的是惊世骇俗的大案要案,还是做诸如整理文档之类的琐碎小事,都要拿出百分之百的专业眼光,付出百分之百的认真和努力。选择了这个职业,就是选择了坚守,工作上一定要认真细致,对得起身上肩负的这份责任。”

李昕的履历在一步步展开。

他在第四检察部工作,主要负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面对无先例可寻、相关理论研究和法律规定不完善的情况,他和同事们没有丝毫退缩,一起摸着石头过河,认真学习公益诉讼试点阶段的工作方案、试点方法,与法院协调、与行政机关沟通,砥砺前行。

公益诉讼工作需要主动出击、寻找案源。李昕不畏严寒酷暑,深入现场调查核实案件线索。紧紧围绕发展大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截止今年11月,参与办理各类案件196件。通过用心办理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李昕非常感谢检察院领导和同事对自己的关心帮助,同时也感恩自己的父母。

李昕的成长,与良好的家教家风密不可分。为此,笔者专门电话采访了李昕的妈妈江芳。

江芳是濮阳县综合执法局办公室主任。

谈到家风,她如数家珍,她说:“李昕祖籍江苏,李昕的爷爷根据组织的需要,来到濮阳县工作。一直到到李昕,一家三代都是党员,可以说是个红色之家。”

“我和李昕的父亲都是在平凡工作岗位上默默耕耘的平凡人,在共同奋斗中诠释了事业、生活和家庭的真谛。诚信仁善、尊长孝亲、爱岗敬业、自强进取是我们作为家长传承给李昕的家风家训,这16个字深深融入进李昕的工作生活当中。”

江芳举了一个例子。在李昕上小学二年级时,有一次,因为一心想着快些完成作业就可以早点出去玩,他就字迹潦草,敷衍了事。江芳在检查作业时发现字迹潦草,就把作业撕了让他重写,如果一遍写不好就接着写第二遍第三遍,直到写好为止。这件事,培养成了李昕做事严谨的作风,无论面对什么事情都要认真完成。

李昕参加工作后,江芳对他要求依然很严格。2021年最高检开展了一项征文活动,李昕自信满满,在家中很有把握地说,自己的文章一定会得奖。江芳就给他泼一盆冷水,打击一下他的自信。让李昕更加认真地搜集资料、起草稿件,最后这篇文章成功获奖。

 李昕不负父母期待,不负领导重托。他办理的第一起案件,就是全市首例涉疫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起诉案件。

2020年伊始,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关于滥食野生动物的突出问题以及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的重大隐患,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2020年1月,刘某新非法狩猎案被移送濮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春节假期期间,在下沉社区服务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李昕主动到单位加班对该案进行审查,保障疫情防控和业务工作两不误。

2020年2月,濮阳县检察院对刘某新非法狩猎案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20年3月,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支持检察院全部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刘某新拘役四个月,赔偿国家资源损失8100元,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濮阳县庆祖镇西辛庄村党支部书记李连成和多家媒体记者受邀,通过远程视频系统观摩了庭审。

李昕回忆说,这是他第一次出席公益诉讼案件的庭审。庭审结束时,李连成代表对这个案件高度评价:“检察院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提得好,既判刑又赔偿,还公开赔礼道歉,在诉讼中教育全民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起到了通过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该案件被评为“2020年濮阳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这位年轻人,顿时让人肃然起敬。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是有这样一批人,捍卫公益,负重前行。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

这是李昕承办的村民土地承包纠纷案。他用清晰的语言,还原了事情的经过。

2021年3月,濮阳县清河头乡陈庄村数十位村民代表到检察院反映,该村700余户3500名村民以村小组名义于2014年10月与丁某签订土地承包协议,转包土地470余亩,承包期10年,租金每年年初支付。协议签订后,丁某按期支付租金至2017年。

2018年以来,丁某一直拖欠租金。经村民多次催要,丁某均拒绝支付。对此,李昕与同事一起认真研判,认为该情形符合民诉法的相关规定。经村民申请,决定通过支持起诉的方式帮助村民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指导村民选定委托代理人参与诉讼,并帮助其到法院完成立案手续。

考虑到大部分村民以土地资金为收入来源,缴纳诉讼费用存在困难,李昕积极与法院沟通协调,帮助其成功申请缓交诉讼费。同时,针对审查中发现部分承包土地性质为永久基本农田,丁某改变用途种植林木的情况,同步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进行监督。

2021年5月29日至6月1日,该批23件支持起诉案件连续开庭,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约四十余人参加旁听,李昕作为支持起诉人出席庭审并宣读《支持起诉意见书》。

6月29日,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支持村民提出的全部诉求,判决丁某合计支付租金6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不久,获悉电力公司架设的高压线从该承包地经过,应赔付承包人丁某土地附着物款约50万元。李昕一方面建议乡政府暂缓赔付丁某,另一方面通知法院及时采取执行措施。2021年10月,法院将赔付款予以冻结。

2021年12月,土地租金执行款全部发放到村民手中,村民送来“秉公执法 体恤民情”的锦旗表示感谢,该案件被濮阳新闻、《检察日报》等媒体报道。

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英雄是时代的标杆,是民族最闪亮的坐标。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以公益之名捍卫英雄荣光,告慰先烈英灵。

在李昕的案例中,“寻找烈士遗骸,迁葬烈士陵园”最为荡气回肠。

李善聚,濮阳县户部寨人,1925年出生,1942年参加革命,194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4年4月,在辽宁与日寇一次遭遇战中壮烈牺牲。牺牲前担任某部侦察排长,年仅19岁,为国家为民族献出了年轻的生命。

新中国成立后,李善聚的胞弟将其遗骸安葬于濮阳县户部寨镇大李庄村。

2009年,李善聚的侄子李道平(定居在黑龙江尚志市)向濮阳县民政部门反映,其伯父李善聚烈士墓疏于管理保护。2010年,濮阳县民政部门和镇政府对烈士墓碑进行了实地查看、修缮。

但是,李道平对烈士遗骸安葬地和墓碑所处位置是否准确产生疑虑,并委托专业人员在墓碑附近搜寻遗骸未果,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该情况并请求解决。有关部门虽然曾对李善聚烈士墓进行修缮,但烈士遗骸始终没有找到。

2016年以来李某平多次信访,要求有关部门认真查找李善聚烈士遗骸,并按照国家政策迁入烈士陵园,依然没有得到答复。

2021年4月,李昕接到了一通来自安徽省马鞍山市的电话。来电人是李善聚烈士之侄李道平。

李道平反映,李善聚烈士墓被破坏,自己在安徽省马鞍山市打工期间偶然间得知“检察院现在管英烈保护”,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打来了电话,寻求支持。

李昕挂断电话,立即向领导汇报。在领导的支持下,多次到现场实地查看、走访群众、与行政机关座谈了解情况。督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探测人员,寻找李善聚烈士的遗骸。

考虑到李道平年事已高,身体不好,2021年6月李昕和同事驱车1500余公里,将李道平从安徽省马鞍山市接至濮阳县,并对其在濮阳县的生活给予很大照顾。

同时,考虑到当时麦子还未收割,为减少农民粮食损失,做通李道平思想工作,将寻找遗骸工作放在麦子收割之后。在麦子收割完第二天,他就在端午节假期投入工作。

在户部寨镇人民政府的配合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6月12日在李善聚烈士碑现址往北十余米处找到了李善聚烈士的遗骸。

在专业探测人员找到李善聚烈士位置后,濮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李善聚烈士村中公告。

公告期满后,经确认遗骸身份后,将李善聚烈士的遗骸迁至濮阳市烈士陵园。

烈士近亲属、村民代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市县两级检察机关派员参加并见证了迁葬仪式。

李道平非常感动,为表示感谢,向检察院送来感谢信和一面锦旗。 锦旗上写着“故土有幸埋忠骨,检察公益慰英魂”。

这起案件被《检察日报》报道,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典型案例评选,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活动“千案展示”案例,在正义网平台展播。

与李昕道别,走出第四检察部,我的脑海里闪烁着检察院公益诉讼探路人的身影。

——濮阳的县城绿地、辖区河流、垃圾处理厂等涉及公共利益的地方都留下了他们寻觅的足迹,十几个乡镇的村村寨寨也都有他们随时出现的身影。

在“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中,对辖区内20余处英烈纪念设施进行逐一走访;

在“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监督活动中,对县域内的60公里的黄河干流开展巡查;

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赢全市蓝天保卫战”专项监督活动中,对全县80余家汽修企业和10余个建筑工地开展拉网式排查;

在服务疫情防控常态化大局中,针对农村饮用水安全和乡镇洗浴中心公共卫生安全问题,对辖区内的14个乡镇供水厂、部分供水站和58家洗浴中心开展专项检查......

我再次想到那句话,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是有这么一批守护人,捍卫公益,负重前行!

晚上,我坐在沙发上,一边回味着一天的采访,一边看新闻联播。

11月16日,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在巴厘岛举行,主要议题就是全球公共卫生、数字化转型和新能源转型。峰会最为亮眼的,就是习总书记提出的的中国方案。

“中国方案”,这个词语,让我想起了李昕中午讲的一段话:

自2017年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全面推开五年来,截止今年11月,全国各地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71万多件,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公益司法保护“中国方案”。

我知道,李昕和他的同事办理的196宗案件,就包含在这71万宗案件之中。

我更知道,大道之行,天下为公。守护公益,青春可以作证!(谢德群  靳恒存)

《中国新闻日报》(2024年01月05日04 版)

责任编辑:李青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