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村委会卖砂,给我的土地补偿款怎么那么少,该不会是被你们村干部收进自己腰包了吧?”安徽省霍山县大化坪镇舞旗河村的孙大爷气冲冲地来到村部,一进门就大声嚷嚷。
“孙大爷,测量面积、造册复核的时候您都是在场的,也签字了,村里还为这事儿专门召开了村民代表会和被租用地村民组村民组会议,绝对是按规定进行补偿的。”村干部赶紧向孙大爷解释。
“那为什么别人家的补偿比我多?我们土地不都是一样的吗?这里面肯定有问题!”孙大爷依旧生气地说道。
今年年初,舞旗河村河道边部分村民土地被租用,用于堆放清淤打捞出的河砂。舞旗河村按照规定,已于1月20日将租金发放给被租用地村民,孙大爷就是其中一员。
面对气势汹汹的孙大爷,村监察联络员叶小晶首先安抚孙大爷情绪,随后叫上其他的村干部,一同前往孙大爷被租的土地处查看清楚。经过查证,孙大爷家的土地租用补偿金额无误,但由于村干部的疏忽,未对土地上的农作物给予相应的青苗补偿,才导致这次事件的发生。对此,舞旗河村及时按程序办理,将810元青苗钱补发给孙大爷,并就工作的失误向他道歉。孙大爷见自己的问题解决了,也乐呵呵地摆摆手说没什么。
通过此次事件,叶小晶举一反三,既加强对村干部工作的日常监督,又不断加大对群众的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保证干部干事不出错、群众利益不受损。她说:“作为监察联络员,一旦‘让步’,让的就是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绝不能牺牲群众的利益,再难都要对群众负责。”
这是霍山县监察联络员认真履职、尽职尽责的一个缩影,强化监督、及时提醒、做好协助、解决问题更是监察联络员履职的真实写照。今年以来,全县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共参加、列席会议2072次,开展监督检查1379次,党风廉政宣教741次,向村“两委”、村务监督委员会提出意见建议663条,参与、协助案件查办72人次,接待群众来访、上门走访1385人次,收集群众意见建议668条,为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打下坚实基础。(安徽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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