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通报4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来源:中纪委监委网 发布时间:202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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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辽宁省纪委监委通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4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如下。

  1.锦州市黑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原副大队长谭光明违规免除车辆执法处罚问题。2019年7月至2020年9月,谭光明利用职务便利,先后9次为违规车辆提供免受执法处罚或特殊关照,共计收受11万元好处费。2021年6月,谭光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

  2.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丁伟东干预司法执行问题。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丁伟东在某工程款纠纷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向他人打招呼予以关照,收受申请执行方20万元好处费。2021年5月,丁伟东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

  3.抚顺市东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副科长张树丰工作慢作为问题。2021年1月至5月,张树丰在审批4家公司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过程中态度蛮横、故意拖延,逾期办理最长达5个月之久,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困难。2021年6月,张树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辽阳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原副科级干部付庆泽违规查封企业生产线问题。2018年5月,时任市盐业稽查大队副队长付庆泽,在处置市盐业公司违规包装加碘食用盐问题过程中,未经批准违规查封包装生产线,造成企业停产。2021年6月,付庆泽受到政务撤职处分。(辽宁省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李青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