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港分子黎智英认罪

来源:中国廉政网 发布时间:202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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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7日,反中乱港分子黎智英及李卓人、杨森被控2019年8月31日“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案件在香港湾仔区域法院审理,3人逐一承认控罪。

  香港多名法律界人士认为,这是黎智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颁布后首次认罪,但此举并不意味着黎智英展现悔过态度。未来对黎智英涉香港国安法案件的审判,在量刑时应全面考虑其对香港宪制秩序和国家安全利益的长期危害性。

  再也没有“免罪金牌”

  黎智英终于被香港法院判处有罪了!

  4月1日,反中乱港分子黎智英、李柱铭、何俊仁等9人涉及2019年8月18日的“流水式”集会,被控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及一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法官裁定黎智英等7名被告上述两项控罪成立。这是黎智英去年以来被检控的一系列罪案中第一宗被判罪名成立,也是多年来黎智英首度被判罪名成立。

  4月16日,法院将对“8·18非法集结案”“8·31非法集结案”进行宣判;同一天,黎智英所涉的违反香港国安法案、欺诈案也将在西九龙法院再审。目前,他尚有两宗未经批准集结案待审,案发日期分别为2019年10月1日及2020年6月4日。

  黎智英何许人也?他早年自广东顺德偷渡到香港,在港发家后,一手创立臭名昭著的壹传媒,因一意孤行、变本加厉地祸乱香港,被家乡族人愤而剔出族谱,斥为家族“逆子”。

  他很早就主动向西方反华势力投怀送抱,为美国政党提供“捐款”,谋得“在港代理人”之位,进而成为外部势力插手香港、遏制中国的“转账机”,不断为香港反对派和“港独”势力提供“金援”,同时利用旗下媒体歪曲真相、混淆是非、制造谣言、煽动暴力,是众多非法活动的支持者、策划者与组织者。

  然而,多年来黎智英所涉的罪案,无论是各界高度关注的“非法占中案”,还是轰动全港、涉及多名反对派议员的“黑金案”,不是根本不被起诉,就是拖延很久才起诉。港媒形容黎智英仿佛拥有“免罪金牌”。

  香港国安法终结了这一切。等待黎智英的,将是法律的惩处。

  棋子沦为弃子

  香港歌手谭咏麟曾发微博说:“自从此人(黎智英)的集团出现在香港后,我认识的香港已变得不是我们从前认识的(样子)了!”谭咏麟所说的“集团”,正是黎智英创办的壹传媒集团,旗下拥有《壹周刊》《苹果日报》等报刊。

  “只要是读者要的我们就给”“没人性才能做传媒”是黎智英的办报“理念”。《壹周刊》凭借夸张的标题、耸动的图片及不设下限的内容占据了香港周刊市场的大半江山。

  据《大公报》称,香港回归以来,每当政坛风起云涌或到了关键时刻,都能看到壹传媒为反对派摇旗呐喊,“完全是示威抗议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

  去年香港国安法出台前后,黎智英多次在社交媒体上“硬挺”,宣称将“坚守香港”“已准备坐牢”。实际上他却几次向法庭申请更改保释条件,以便离港赴美,但被法官质疑有潜逃风险而拒绝。

  近年来,不仅黎智英,李柱铭、陈方安生、何俊仁等祸港分子的劣迹也被揭露出来。

  李柱铭公开抹黑香港特区政府修例,蛊惑民众与特区政府和警方进行暴力对抗,公然教唆犯法。陈方安生鼓动现职公务员参与罢工示威,美化激进分子的暴行。何俊仁不断煽动暴力、诋毁警方,推动暴力行径愈演愈烈。

  在香港国安法的震慑之下,一些祸港分子或选择潜逃或选择与“港独”势力“割席”断交。在香港国安法通过前夕,陈方安生发表声明称,由于家庭原因,将退出“公民及政治工作”,并表示年轻人应该以“守法与和平的方式继续守护香港的核心价值”。

  李柱铭也突然变脸,称“港独”极其危险,自己支持基本法第23条立法。他在接受外媒采访时自称是“一国两制”的坚定捍卫者,是一个中国人,香港应该就国家安全自行立法。

  对于这些人的“变脸”,有评论认为,这些人深知自己难逃祸害香港整体利益和年轻人前途的责任,才急忙自找台阶妄图逃避追责。

  国安法实施以来,香港治安、秩序趋稳

  “随着香港国安法的实施,黑衣暴力活动消失了。香港国安法不仅恢复了香港的法治和秩序,而且保护了香港居民的人权。”3月15日,香港青年代表陈颖欣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6次会议上发言,介绍香港的真实情况。

  香港警务处处长邓炳强今年2月2日表示,自2020年6月30日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警方已拘捕97人,分别涉嫌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勾结外国势力及从事恐怖活动等,其中8人已被检控,包括乱港头目黎智英。

  邓炳强表示,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治安转趋平稳,社会秩序亦逐渐恢复稳定,由“修例风波”引发的暴力及违法情况在2020年有所缓和。截至去年年底,共有1.02万人因此事件被捕;在被检控的2450人中,940多人已完成司法程序,超过8成人士须承担法律后果。

  据警务处统计数据显示,香港2020年暴力罪案较上一年减少3.1%,其中与“修例风波”相关的案件,包括纵火、刑事毁坏、暴动或非法集结等,同比减少25%。

  爱国爱港者治港,反中乱港者出局。以香港国安法出台为标志,香港迈出由乱转治的新步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管筱璞 吴晶

责任编辑:李青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