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第1次会议召开

来源:中廉网 发布时间:2020-12-24
分享到:

近日,新城区委书记魏红军主持召开我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第1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石泰峰同志在自治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王莉霞同志在呼和浩特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1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听取了2020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明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会议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把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有机结合起来,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自觉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政治责任,坚持“严”的主基调,切实以党风廉政建

设的新成效诠释政治忠诚和责任担当。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分工、任务分解的工作落实机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抓好责任分解,是落实责任制的基础,也是进行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的前提,要严格按照《责任清单》去抓落实,坚决杜绝责任分解千篇一律,责任范围不具体,责任内容不明确。各地各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担好、落实好,真正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形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合力。

会议强调,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从严从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地见效。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对于一些对自身要求不严的干部,或者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决不能视而不见,装聋作哑,要敢于批评,及时打“预防针”,早防范、早警示。各级党委(党组)要旗帜鲜明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办案,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工作措施,持续政风肃纪,严厉惩贪治腐,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让监督无处不在。

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纪委监委  刘柳)

责任编辑:李青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