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中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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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近日,山西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 吕梁市方山县县委原书记王锦锋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8年6月,王锦锋因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受到诫勉谈话处理。2019年,王锦锋又3次在该县某单位食堂和县宾馆违规组织公款吃喝,涉及金额5400余元。2020年9月,省纪委决定并报省委批准给予王锦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王锦锋退赔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2020年12月,省委决定免去其县委书记职务。

  2. 临汾市卫生监督所传染病防治科原科长王林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收受礼金等问题。2020年3月,王林带队检查疫情防控工作期间,违规接受某门诊部负责人组织的宴请,在工作日中午饮酒,并违规收受3000元礼金。9月6日晚,王林与其同学聚餐,安排该门诊部负责人结算相关费用,后又要求在KTV场所提供高消费娱乐活动,期间与他人发生冲突,造成恶劣影响。2020年9月,王林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调离市卫生监督所;临汾市卫生监督所党支部书记、所长皇甫坚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

  3. 太原市小店区水务局北格集中供水管理站原站长杜卫平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2月至2019年9月,杜卫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数十次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其个人车辆加油,金额共计2.1万余元。2020年9月,杜卫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4. 晋中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马海山,人事科长赵长玉、科员庞枭萌工作流于形式、不正确履职问题。2019年7月,马海山任组长,赵长玉、庞枭萌为成员组成考察组,对该局拟公开招聘的18名全额事业编制人员资格复审和考察。期间,违规将考察函交由报考人员转递所属单位,且没有告知招聘单位必须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要求。考察意见报回后,马海山、赵长玉和庞枭萌不认真审核把关,导致5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被聘用。2020年8月,马海山、赵长玉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庞枭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大同市平城区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边国泉、张建忠民主生活会不严肃,查摆剖析材料照搬照抄问题。边国泉、张建忠对待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认真、应付了事,2017年度、2018年度的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中,对照检查剖析问题根源、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等内容高度雷同,且对查摆出的问题未认真整改。2020年6月,边国泉、张建忠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山西省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李青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