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北:类案指导给基层办案画出路径图

来源:中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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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案经验少、自办案件调查难,同类案件处分尺度把握不一致、同类案件处理结果不平衡,这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遇到的常见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宁波市江北区纪委监委在总结经验、深入调查、分析规律的基础上,借鉴司法系统的案件类案检索和判例指导制度,创新建立类案指导机制,对基层常见案例进行归纳汇总,并提出分类办案指导意见,确保同类违纪违法案件在调查取证、处分把握、纪法规定适用上更加规范到位。

  今年7月,江北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收到问题线索,反映江北区某学校教师存在违规收受购物卡的问题。区纪委监委案审部门根据类案指导机制,及时推送了相关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纪检监察组迅速明确调查方向和突破重点,很快基本查清该教师的违纪事实,随后确定了处分依据和标准。从初核到办结,仅用了1个月时间,办案效率较以往大大提高。

  为不断增强类案指导的可操作性,区纪委监委案审部门会同审查调查部门在整理十八大以来办理案件基础上,对同类案件进行分析研究,根据江北区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借贷、挪用资金等4批次50多件典型案例进行了推送,点明其中的处分要旨、纪法适用等关键点,为纪检监察干部办理同类案件提供指导。

  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办案程序,江北区纪委监委案审部门还针对自办类案件、行政处罚类案件、刑事处罚类案件不同类型案件的办案程序要求,统一制作三套办案文书模板,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参考使用,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水平。

  类案指导机制运行以来,江北区已审结党纪政务案件75件,党纪政务处分75人,基层案件退查、补证率下降30%以上,案件办理效率明显提升,案件办理平均时间由原来的3个月下降到1个半月左右,较好地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宁波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文峰)

责任编辑: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