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市场监管局:进企业宣传《液化石油气钢瓶》《液化石油气瓶阀》强制性国家标准

来源:中廉网 发布时间: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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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液化石油气钢瓶》(GB 5842-2023)《液化石油气瓶阀》(GB 7512-2023)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12月18日,博湖县市场监管局到辖区联众液化气有限公司进行相关标准宣传。

针对当前燃气安全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隐患,新标准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一是禁止使用气液双相瓶,只允许使用单纯的气相瓶或液相瓶。鉴于液相瓶风险较大,标准只规定了50kg一种规格。二是完善气瓶钢印信息。钢印信息必须包括制造商、允许充装量、制造年月和设计使用年限等重要信息,并要求印制深度不得低于0.7mm,便于使用者日常识读和满足监管要求。三是增加电子识读标志。电子识读标志写入了气瓶的关键信息,包括产品信息、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型式试验证书等。消费者可以通过扫描电子识读标志判别气瓶真伪。四是统一气瓶瓶身颜色。为便于识别和管理,规定气相瓶瓶身为银灰色,液相瓶瓶身为白色。五是提高质量追溯信息要求。标准要求气瓶制造企业建立产品追溯信息网站,向社会公示每只产品的相关信息。

这两项标准出台实施,将为保障城镇燃气安全运行、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发挥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博湖县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应用和监管执法等工作,要求液化石油气公司在购买、充装和使用等多个环节全面落实标准要求。(贾博)

责任编辑:李青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