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矿!山东枣庄多部门“赤裸裸”袒护村支书

来源:中国网络日报 发布时间: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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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采矿!山东枣庄多部门“赤裸裸”袒护村支书

——是谁在保护非法采矿的“村霸”支书?后续报道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水泉镇柴山前村前村支书张培发(现水泉镇供电所职工),长期盗采盗卖砂土、假山石、草坪石,毁掉农田,其盗卖矿产资源一事被村民举报,枣庄市山亭区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区资源局)、水泉镇政府并没有公平公正地调查此事,反而“赤裸裸”地袒护张培发,并有多个版本的调查结果。有的事实不仅被“偷换概念”,砂土、石头全部被“合理”利用,而且还隐藏鉴定机构测量张培发盗挖盗卖砂土的真实核查报告与盗卖石头的真实情况,多部门如此赤裸裸地袒护非法采矿的村支书,这也是其被多次举报后依然安然无恙的原因。

区资源局刻意回避挖山毁林盗卖砂土情况

据介绍,就张培发非法采矿一事,村民举报其盗卖砂土点共5处,分别为:1、被挖山毁林的风化二长花岗岩约10000多立方米,2、村民张焕国承包的果园约6500立方米,3、张培亮承包的果园约4000立方米,4、水库里砂土约5000多立方米,5、被毁坏掉无法复耕的张焕国和刘真立的粮田及粮田周边砂土约6000立方米,共计30000多立方米的砂土;石头盗挖盗卖点为柴山前村西河、村东南角和村南,共计10000多立方的石头已全部盗卖完、毁坏掉。

9月29日,记者看到了4份区资源局给举报人的告知书。告知书时间分别为2022年2月7日、2022年4月10日、2022年7月18日、2022年8月26日。前两次告知张培发盗卖砂土、石头一事“已经超出追诉时效”为由不再受理;第三次回复称,调查的砂土、石头都被合理地利用,张培发不存在盗采盗卖砂土、石头;第四次回复内容除改了开头和结尾与第三次一致。(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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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在区资源局砂土的回复中,唯独没有回应举报人反映张培发挖山毁林盗卖掉10000多立方砂土的具体情况,恰恰该处砂土是水泉镇政府隐藏的张培发盗卖25600多立方米砂土的真实核查报告。被镇政府刻意隐藏的真实砂土方量核查报告,区资源局是刻意不回复还是真的遗漏了?

盗挖盗卖村集体果园砂土 给承包户免承包金并额外给钱

记者注意到,告知书中多次提到盗卖的砂土、石头都是因水库清淤、围堰砌垒、村民果园土层薄需垫地等理由被“合理”利用,这种借着合理利用之名,张培发盗采滥挖矿产资源出售牟利之实,导致生态与自然环境被毁,山体千疮百孔、满目疮痍,农田无法复耕。既然都被合理利用区资源局、水泉镇政府为何多次回复中不出具砂土、石头的真实核查报告,反而还隐藏起来。

被张培发盗挖盗卖的村集体果园,张培发向承包户张培亮承诺3年不收其果园承包金,并额外赔偿其5000元。除张培亮承包的果园,同样被盗卖的还有村民张焕国承包果园,因张培发盗挖盗卖毁坏张焕国和刘真立两户粮田无法复耕,张培发承诺张焕国永久不收取3.5亩果园的承包金。

就此,记者在多名购买果园砂土村民处得到了证实,当年就是张培发盗挖盗卖张培亮和张焕国承包的村集体果园里的砂土。“张培发承诺张培亮3年不收承包金,并额外给了5000元赔偿款。”多名村民向记者证实,张焕国因为粮田被挖没了,所以张培发承诺永远不收他的承包金。

据多名购买果园砂土的村民称,当时砂土是15元一立方米价格购买的,有的村民购买多达上万元。

记者多方打听,就张培发盗挖盗卖村集体果园砂土一事,水泉镇纪委也找到张培亮了解此事,调查情况也属实。

区资源局“偷换概念”盗卖粮田被说成土地整改项目

据悉,第5点回复砂土内容被区资源局“偷换概念”,因为在石户峪自然村西南盗采盗卖的砂土是村民张焕国和刘真立3000多立方米的粮田地和3000多立方米的粮田地周边的河道砂土,并不是区资源局所谓的土地整改项目。盗挖的砂土被柴山前村和周边村民购买,所有购买砂土的村民具体购买记录举报人也已经递交给了水泉镇派出所,水泉镇纪委也有村民徐君承认张培发指使其盗卖此处砂土调查情况属实的笔录。区资源局为何还要“偷换概念”说成土地整改项目,抹灭张培发盗卖砂土的事实?

记者从多名2019年底购买粮田地砂土的村民处证实,该处砂土被张培发伙同村民徐君一起盗挖盗卖,粮田地被盗挖的至今无法复耕。

“好好的粮田被挖的啥也没有了,怪可惜的。”多名知情村民表示,被挖的粮田还有村民刘真立的一部分,但他至今什么赔偿也没拿到。

村民们同时还表示,张培发只所以盗挖盗卖张焕国等人粮田地,主要原因是该粮田地周边是自然形成的河道,里面有大量砂土可挖,所以最后粮田地被挖的无法复耕,周边大量砂土也都全部被盗卖完。

盗采盗卖10000多立方石头 区资源局称采石有林权证

就张培发盗采盗卖10000多立方的假山石、草坪石和青石,记者看到区资源局告知书中称,是其他村村民张传山个人开采行为;采挖的石头被水泉镇政府用于临枣交界点景观建设和围泉村水库围堰砌垒,告知书中关于石头的去处,已经多次被“合理”利用到“围堰砌垒”。

对于告知书中所谓“合理”开采的石头、围堰砌垒所用的石头还有镇政府景观建设所用石头,具体方量并没有呈现。对于该说法,记者在区资源局、水泉镇政府于2021年9月,受理编号为X2SD202108310014,网上公开回复的环保督察组调查结果称,“柴山前村石头开采现场不足10米”的说法自相矛盾。同样的问题,同样的调查单位,回复内容多个版本?

记者在柴山前村西河盗挖点看到,被张培发盗挖盗卖长约300米、宽约9米、平均高约2米的现场,至今都无法复原,与回复环保督察组“柴山前村石头开采现场不足10米”的说法也确实完全不符。

多名知情村民告诉记者,除了该村西河被盗挖盗卖了大量石头,张培发还盗卖了该村东南角和村南的大量的石头,其中包括张培发为了盗卖石头与村民交换村集体梨树行和柿树行,交换后把里面的石头全部盗卖掉,这样盗卖才能显得“名正言顺”。

就此,区资源局的告知书称,张培发与村民交换果园其办理了林权证,并在整理承包的场地时有采挖的地表石,被村民用于宅基地建设。

按照这个回复,张培发有林权证就可以盗采盗卖石头?此处被挖石头的具体方量同样没有呈现。

记者了解到,举报人还反映了柴山前村南沟北和沟南张培发以整改项目工程为由,把20%的草坪石用于砌垒坝堰,80%的假山石被张培发全部盗卖掉。这一处的调查结果又被区资源局“遗忘”掉?

非法采矿被立案侦查 镇政府隐藏盗卖砂土真实核查报告

“柴山前村非法采矿”一案于2022年5月20日被枣庄市山亭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

据悉,在2021年9月、10月环保督察组进驻山东时,因举报人反映该问题,区资源局、水泉镇政府委托山东省鲁南地质工程勘察院,测量了两次张培发盗采盗卖砂土的具体方量分别为5000多立方米、25600多立方米的核查报告。

而第二次测量的25600多立方米挖山毁林盗卖砂土真实的核查报告,至今被水泉镇政府隐藏不提供给公安机关。

而第一次造假的测量报告,水泉镇政府主要领导一行三人送到了举报者的家里,而第二次真实的盗卖砂土方量报告至今藏而不露。

在举报人多次询问下,一直推脱报告在核对中、邮寄中,在其拖延近一个月后,分管领导以“警察将调查此事自己不便再多参与”为由不再过问此事,后让镇政府一名李姓工作人具体负责对接工作。在该分管领导收到邮寄的核查报告后,让李姓工作人员告知测量砂土的具体方量为25600多立方米,但报告不能再给举报人。

2022年2月18日,水泉镇政府主要领导再次明确表示,张培发盗卖砂土的报告于几天前就送到了水泉镇派出所,但水泉镇派出所民警称,并没有收到该报告。一方说给了一方说没收到,镇政府和警察到底谁在说谎?

对于水泉镇派出所民警办理“柴山前村非法采矿”案件期间存在撒谎、懈怠、敷衍、替犯罪嫌疑人张培发讲情等事实材料,举报人于2022年9月21日寄交给了枣庄市山亭区公安分局纪委。

对此,本网将继续关注。

2021年9月10日,受理编号为:X2SD202108310014,枣庄市山亭区自然资源局、水泉镇政府回复环保督察组内容如下。

9月1日,山亭区组织区自然资源局、水泉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水泉镇柴山前村是一个行政村,由柴山前、石户峪、围泉三个自然村组成;“供电所职工张某法”为水泉镇供电所农电工张某法,其在2004年至2017年期间担任水泉镇柴山前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2018年初辞职离任。

1.反映“张某法非法挖山卖沙多年,造成山体千疮百孔,村民承包田受到破坏,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问题。2005年,水泉镇大马湾村至石户峪村修生产路,在围泉村西北约100米处取土约2000立方用于回填路基。2010年,柴山前村委会为解决围泉村周边土层浅薄、果树种植问题,在张某亮承包的果园取土约1000方后,及时对取土地块整平复垦种植桃树,填垫的土地也已种植桃树。2014年,水泉镇柴山前村土地整理项目400亩,依据项目设计方案,选取石户峪村东南约500米处老河道内作为该项目取土点,老河道已蓄水用于项目区及周边农田灌溉。2016年,水泉镇南蒋行政村粮沃自然村土地整理项目447亩,依据项目设计方案,选取石户峪村西南与粮沃村土地接边的老河道作为土地整理项目取土点。所取土方全部用于整理项目回填。2015年,柴山前村委会为解决果树灌溉用水问题,经村两委商议决定,组织村民对围泉村北自然沟渠围堵形成的塘坑进行清淤扩容,清淤产生的淤土由村民回填果园等;为对塘坑围堰砌垒,在村西150米处老水沟位置采石,采挖约800立方石头原地堆放,因资金等问题,围堰砌垒未实施,2021年1月,水泉镇政府将石头全部用于公益事业建设。未发现新开采痕迹。

2.反映“盗采倒卖村里及周边的假山石、草坪石,造成村周边生态遭到破坏”的问题。2016年,水泉镇板上村村民张某山在围泉村东约200米处道路北侧开挖裸露的单体假山石、草坪石300余块,约500立方米,被水泉镇政府巡查发现后及时制止,将假山石、草坪石就地封存。未发现新开采痕迹,也没有造成生态破坏。  

3.反映“2018年春张某法在柴山前村的土地上开挖砂石,造成属于张某国的600平米的粮田被毁”的问题。2016年因该村修路,在张某国承包的责任田外东侧,取土约1100立方米用于整修生产路,已复垦并种植花生、花椒等农作物。张某国责任田实测面积约500平方米,位于取土点西侧,种植果树多年,未发现取土造成果园被毁情况山亭区组织区自然资源局、水泉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张培发盗采盗卖矿产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具体如下:

1、张培发任职期间,挖山毁林面积约10000立方米,且有铁证如山的现场佐证。

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此,张培发的行为涉嫌非法采矿罪,公安机关需委托鉴定机构对破坏的矿产的种类、价值等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构成非法采矿罪。

2、张培发毁林、毁坏耕地、毁坏果园,挖出大量砂土,并也有被毁坏后的现场和购买砂土的村民佐证。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张培发在耕地、林地上取土,改变土地用途,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公安机关需委托鉴定机构对土地用途、毁坏面积、毁坏程度等进行鉴定,看是否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确定张培发是否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同时,如果被毁坏的土地面积达不到立案的标准,张培发的行为还可能涉嫌非法采矿罪。

因为张培发在耕地、林地上非法取土,如果取的土经鉴定被认定为矿产品,且销售的数额达到一定量的话,也可能构成非法采矿罪。

3、张培发将柴山前村西河、村沟北和沟南共10000多立方的假山石和景观石卖到了日照、沂南、临沂和山亭区北庄镇等地。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张培发任职期间偷偷的将上述石头卖出,所获收益归自己非法占有,张培发可能涉嫌盗窃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张培发利用其当村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将村里石头卖掉,其也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记者  王京)

责任编辑:李青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