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通报5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来源:中纪委网 发布时间:2022-05-17
分享到: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为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巩固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强化典型案件警示教育震慑作用,天津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津南区双港镇北马集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游仪良帮助亲属承揽工程、收受贿赂,滥用职权造成集体资产重大损失等问题。在北马集村拆迁整合工作中,2009年至2013年,游仪良违规为亲属承揽安置住宅渣土、村屋拆除等工程,以购房借款为名收受亲属给予的钱款160万元。2014年,游仪良违规将还迁房交给建设公司处置,导致还迁房源不足;为弥补房源缺口,游仪良私自决定违规回购已选还迁房、安排村民选择未建成还迁房并支付双倍过渡费,造成集体资产损失共计7227万余元。游仪良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3月,游仪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北辰区双口镇线河二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印侵占集体土地租赁资金、收受好处费,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巨额钱款等问题。2011年底至2012年10月,刘印通过违规置换地块帮助村民梁某租赁村集体土地,收受好处费10万元,并从梁某缴纳租赁资金中侵占115万元。2014年至2017年,刘印先后以购买轿车、房产等名义,向梁某借款共计790万元,至今未还。刘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22年1月,刘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蓟州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原干部刘阳违规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收受好处费问题。2013年至2021年,刘阳在蓟州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蓟州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工作期间,接受多名房产中介请托,通过伪造社保证明、集体户口、结婚证明等方式,违规办理不动产登记、过户手续等,为他人盗取、替换不动产档案材料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共计326万余元。2021年5月,刘阳受到政务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市公安局南开分局王顶堤派出所刑事办案队原副队长李金泽借侦办案件之机索取好处费等问题。2020年2月至11月,李金泽利用办理诈骗案件的职务便利,以感谢费、为报案群众追回被骗钱款、疏通相关司法部门等名义,多次向报案群众索取、收受好处费共计62万余元。李金泽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21年11月,李金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2年1月,李金泽受到政务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武清区大良镇农业服务中心原副主任兼小型非公企业工会联合会主席牛宝杰挪用工会经费问题。2014年至2021年,牛宝杰利用管理镇小型非公企业工会联合会对公账户的职务便利,多次支取工会经费共计92万元,用于个人炒股、消费、偿还贷款等。直至2021年12月牛宝杰陆续归还上述钱款,且全部钱款归还时间均在挪用3个月后。2022年2月,牛宝杰受到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天津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李青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