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通报4起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案例

来源:中纪委网 发布时间:202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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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近年来,武汉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积极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澄清正名,有力打击了歪风邪气,为踏实干事的干部撑腰鼓劲,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近日,武汉市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典型案例。

  1. 新洲区三店街高某捏造事实诬告陷害问题。2016年,高某因其不合理诉求未得到满足,对三店街信访办答复处理不满,遂不断上访,2020至2021年期间,高某在未到过三店街信访办的情况下,捏造事实先后20余次举报三店街信访办人员工作时间不在岗问题。经查,高某涉嫌构成诬告陷害,区纪委监委将其相关问题移交区公安机关处理。2022年2月,公安机关认定高某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2. 对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副院长王某某驻村扶贫工作期间履职不到位失实举报的澄清正名。2021年3月,有人实名反映王某某在担任驻江夏区舒安街八秀村扶贫工作队第一书记期间“没有全额缴纳生活费以及对反映人的爱心超市积分卡未按时积分打卡等问题”。经查,反映的问题不属实。王某某驻村期间一直在村里食堂搭伙就餐,每个月向村里缴纳300元伙食费,由村里开具收款收据;八秀村创办爱心超市为贫困户建立账号积分卡,经查阅记录,反映人的积分卡每月均按时积分。事后,调查组及时为驻村干部王某某当面澄清正名。

  3. 对江汉区花楼水塔街老甫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阮某某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失实举报的澄清正名。2021年5月,有人匿名反映“阮某某假借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组织人员到外地旅游、吃喝等问题”。经查,反映的问题不属实。老甫社区在建党100周年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中,利用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社区66名党员到江夏区革命烈士纪念馆开展红色教育实践活动。事前按规定报告花楼水塔街,事后按财务程序和标准报销租车、误餐、横幅制作等活动费用6124.8元。2021年6月,花楼水塔街纪工委在老甫社区召开社区党员大会为阮某某予以澄清正名。

  4. 对武昌区人民检察院二级检察官龚某包庇犯罪嫌疑人失实举报的澄清正名。2021年5月,有人实名反映“龚某在承办某非法行医案中,存在包庇犯罪嫌疑人的问题”。经查,反映的问题不属实。武昌区检察院受理某非法行医案后,承办检察官龚某依法开展案件审理工作,将该案移送区法院提起公诉,后区法院、市中院均裁定犯罪嫌疑人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驳回了反映人过高的民事诉讼请求。2021年7月,武昌区纪委以书面通报的形式为龚某予以澄清正名。(武汉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李青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