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餐式”整治 规范行为 转变作风 锻造铁军——托县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集中整治月”侧记

来源:中廉网 发布时间:202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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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内蒙古托县纪委监委召开作风建设“集中整治月”动员部署会,正式拉开集中整治序幕,通过学习、承诺、整改、追责等“套餐式”整治措施,“集中整治月”活动已见成效。

以理论学习奠定思想基础。通过组织集体学习、业务培训,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反复学习党纪党规,将《学思践悟》专栏中涉及自身建设和自我监督的重要章节纳入每日晨读的内容,深学细研,奠定集中整治思想基础。

以剖析查摆定位问题根源。按照“经常抓、见常态,深入抓、见实效,持久抓、见长效”的要求,召开自查问题剖析会,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方面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深挖细究问题根源,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改进方向,挂图进行整改。

以承诺践诺筑牢“防火墙”。针对剖析查摆出的问题,对照问题清单,形成整改台账,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通过签订《廉政承诺书》,筑牢廉政“防火墙”,针对干部作风整治中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原因,动态完善措施,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以追责问责巩固整治成果。对在集中整治过程中走过场、整改不彻底的部室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公开通报曝光,刀刃向内,敢于向自身亮剑,坚决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确保集中整治见实效。“集中整治月”期间,托县纪委监委查处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纪律问题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

经过为时一个月的集中整治,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得到明显转变。托县纪委监委将以此次作风建设集中整治为契机,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以作风大转变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韩  丽)

责任编辑:李青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