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初心谱忠诚,甘于奉献担正义

来源:中廉网 发布时间:202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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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年11月从办公室调入案件审理室从事审理工作。原本对审理业务一无所知的我,虚心向同事、向领导请教,认真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在本职岗位上,尽心尽责,勤奋努力,严于律己,乐于奉献,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了党的忠诚卫士的良好形象,为纪检监察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调入审理室后,我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凭着一股不服输的劲头,认真扎实地开展工作,正确履行职责,严把案件质量关,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有力地维护了党员的权利和党纪的威严。三年来,我共参与主审、协审案件131件,处分党员干部130人。严格依纪依规审理案件是案件审理工作的根本原则,也是提高案件质量的核心措施。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少,所有立案案件、复审案件,曾经还包括初核了结案件,仅由审理室2名工作人员负责完成,加班加点成为“家常便饭”。今年5月,审理室其他2名工作人员抽调到专案以后,部门仅剩下我和室主任。今年纪检监察任务尤为繁重,教育整顿问题线索处置专班办理的案件,各专案组办理的案件,还有委机关(派驻组)日常办理的案件,所有案件的审理任务都落在了我和主任的身上。赶赴办案一线加班加点审阅卷宗和材料,利用六日的时间去留置点与留置人员进行审理谈话是工作常态,回单位后立即起草各类文书,然后修改、签批,审理程序一个也不能落下。就是在这样人手紧缺,任务紧急的情况下,我们也始终坚持“二十四字”方针,做好“把关、协调”工作,即:把好案件材料关、事实证据关、定性量纪关、程序关和抓好与有关单位部门的协调工作,严格审查案件材料,审核审调查报告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意见是否恰当。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楚、定性不准、量纪不当、手续不全、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及时提出审理建议,当补则补,以高度负责地的态度,认真办好每一起案件。

做好审理业务工作的同时,党支部工作也没有落下。第一党支部积极组织召开每年度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学习任务,全面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履责制度》《党支部工作目标制度》等。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社区值守任务,充分发挥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同时我们积极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近几年党支部共培养、发展党员、入党积极分子5名,顺利完成了上级组织交办的党员发展目标任务,为组织增添了新鲜血液,壮大了组织力量,为组织发展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纪委监委    吴爱平)

责任编辑:李青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