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中纪委监委网 发布时间:2021-04-30
分享到: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2021年“五一”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北京市纪委监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办公室职员高佳旺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2月24日、8月23日,高佳旺分两次使用公务用车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供个人使用。2020年12月22日,高佳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涉案款已收缴。

  2.怀柔区汤河口镇东黄梁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卜广生、原党支部第一书记崔文如、原党支部委员季文芹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9年7月20日至7月22日,卜广生、崔文如、季文芹在组织党员开展党员教育活动期间,擅自改变行程,组织党员赴月坨岛景区游玩。2021年2月5日,卜广生、崔文如、季文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涉案款已收缴。

  3.平谷区兴谷街道中胡家务村原村委会委员张磊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2019年11月,张磊在操办其子满月酒时,违规收取16户非亲属村民礼金,共计4300元。在审查期间,张磊将4300元礼金全部退回。2021年2月,张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平谷区兴谷街道中胡家务村原党支部委员张月英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2019年3月,张月英在操办其外孙女满月酒时,违规收取12户非亲属村民礼金,共计3000元。在审查期间,张月英将违规收取的3000元礼金全部退回。2021年4月,张月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平谷区夏各庄镇南太务村原党支部书记见清林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问题。2017年和2018年春节前,见清林用村委会公款从村民处购买淀粉等原材料制作粉条和粉坨,并赠送相关人员。2017年支付13040元,2018年支付15933元,共计28973元。截至2020年10月,见清林已将涉案款28973元全部退回。2021年2月,见清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平谷区马坊镇北石渠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陈忠元滥发补贴问题。2016年底,陈忠元在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情况下,以村委会2016年1至12月份环境治理的名义申领补贴9000元,并分发给5名村干部,每人1800元。2020年11月3日,陈忠元等5人将涉案款9000元退回。2021年4月,陈忠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北京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李青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