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速读|找人代写入党申请书的副厅级干部被双开

来源:中纪委监委网 发布时间: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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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6日,湖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湘潭市副厅级干部喻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中提到,喻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其中有两个细节引人关注:“弄虚作假,违规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组织观念淡薄,安排他人代写入党申请书”。

  做人讲诚信,入党看忠诚。通报显示,1960年12月出生的喻湘,26岁加入中国共产党。然而,他却缺乏最基本的政治觉悟,连入党申请书都没有自己动手写。

  入党,是一件庄重、严肃的事,入党申请书是申请加入党组织的第一步。一份入党申请书,可能只有几页纸,却凝结着申请人的思考和觉悟。这样一份向党表露心声的申请书,怎么能找人代笔?喻湘写入党申请书时就不走心、敷衍应付,难免让人对其入党动机和党性觉悟打一个问号。

  正因为如此,喻湘在日后的工作中,出现通报中提到的诸如“对抗组织审查,串供、伪造、转移、隐匿证据”“收受礼品礼金”“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等种种问题也不足为奇了。

  此外,党员干部在工作之余,读书求学、继续深造,这本来是件好事。不过,要想真正学有所得、学有所成,不下点苦功夫是不行的,如果动机不纯、态度不端,靠耍小聪明、玩花样假混张文凭,必然为党纪国法所不容,终将得不偿失。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对于“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或者其他利益的”,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近期,教育部就学位法草案征求意见,如存在“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存在严重剽窃、伪造、抄袭、数据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质量不符合标准的”等情形的,或将被撤销学位。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弄虚作假者终将会为“假”所累。党员干部要谨记“欺人亦是自欺,此又是自欺之甚者”,恪守对党忠诚,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让那些弄虚作假、投机取巧的早日现出原形。


通报原文

湖南省湘潭市副厅级干部喻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湖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湘潭市副厅级干部喻湘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喻湘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串供、伪造、转移、隐匿证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公款旅游,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违反组织纪律,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弄虚作假,违规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组织观念淡薄,安排他人代写入党申请书;违反廉洁纪律,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支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并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

  喻湘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政绩观扭曲,生活腐化堕落,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喻湘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喻湘简历

  喻湘,男,汉族,1960年12月出生,湖南平江人,1978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8年8月至2012年9月,历任湘潭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党组书记、局长;

  2012年9月至2016年1月,任湘潭市副厅级干部(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16年1月,任湘潭市副厅级干部。(湖南省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李青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