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以监督促治理 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护航者

来源:中廉网 发布时间:202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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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和林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职责,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企业在投资兴业遇到的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着眼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行动,为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新高地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是全面查摆党员干部在服务企业中存在的作风问题。针对职能部门党员干部责任缺失,对职责权限内的工作不研究、不决策,不落实,对企业提出职责范围内的合理诉求置若罔闻、推诿扯皮等问题。通过领导包联企业,派驻组“嵌入”监督,巡查组专项巡查等方式,推动党员干部积极担当作为、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发现查处在资源配置、项目审批、市场监管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针对职能部门党员干部公共权力部门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不公平、不公开等问题严肃问责。在督查人防系统过程中发现有关部门违规为18个民用项目办理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导致人防异地建设费未按时足额上缴。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与相关人员及分管领导党内警告处分和相应的组织处理。

针对职能部门党员干部特权思想和衙门作风予以严肃问责,2020年3月和林县应急管理局干部使用防火车辆去园区参加会议,散会返程途中私自购物。被自治区营商环境专项巡视组人员发现后,未说明情况擅自驾车离开。县纪委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扑火设施设备、防火车使用管理制度》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给予其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党内警告处分。

三是找准切入点持续强化10常监督,坚持入企调研、实地踏查、交叉检查,主动发现和广泛收集乱设门槛、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等“绊脚石”问题开展跟进监督。紧盯职能部门党员干部向企业转嫁费用,在企业报销个人支出,利用身份地位及影响力,在企业参股、分红等问题线索,优先受理,及时处置。推动营造清亲的政商氛围和清新的营商环境。(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县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李青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