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扎检察官的庭院公诉

来源:中廉网 发布时间: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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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冯秀兰  马雯晴)“如果能够减少种植罂粟幼苗对嫌疑人自己以及家庭社会的危害,就算我当个马扎检察官,就算公诉席设在百姓家中,也都是值得的……”山东省单县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刘伟告诉笔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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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今年以来,单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审查起诉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案件40起40人。经审理,各被告人认罪认罚,均被判处徒刑缓期执行。其中,承办检察官选取了该类案件发生地点较集中的三个乡镇作为庭审地点,将公诉席搬到农户庭院里,一把马扎就是一个公诉席,庭院既是庭审现场,又是一堂普法宣传公开课的课堂。

“同类案件如此频发,涉案者都是什么人,案件背后是否存在社会治理问题?如何实现惩治与预防的双重目的?”在刘伟心里,一直存了这么多的疑惑。带着这些疑惑,他对自己受理的该类案件进行了深入分析,发现此类案件有三个特点:一是涉案人员年龄普遍较大,二是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三是种植罂粟幼苗目的均为食用。经过调查了解,单县地处四省八县交界处,很多地区村民都有种植罂粟幼苗作为蔬菜食用的习惯,近年来,随着普法宣传的加强,越来越多的群众意识到种植罂粟幼苗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但仍有部分文化水平较低的老年人仍在种植罂粟幼苗,不知道该类行为触犯了法律的规定。

“惩治并不能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有惩治和预防结合起来,再加上宣传与教育的双重作用,我觉得才能更加有效的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刘伟说,“在公开庭审过程中,我们邀请辖区派出所民警、村干部及其本村村民参与庭审。甚至有外村村民自发前来观看审过程。其实庭审过程就是一次很好的教育过程。在庭审结束后,我们将庭审现场作为宣传讲台,向在场人员讲解相关法律依据,并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

每次庭审后,检察官会主动向单县公安局、涉案人员所在各乡镇办事处下达检察建议,多领域延伸监督触角,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全方位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同时对类案进行剖析整理,对案件背后的成因进行分析总结,以案释法,以案预防,以案治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