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王来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中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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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王来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来明简历

  王来明,男,汉族,1958年2月出生,山西大同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9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3月参加工作,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

  1977年3月至1981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体工队篮球运动员;

  1981年7月至1983年8月,内蒙古体育运动技术学校体育理论专业学习;

  1983年8月至1996年3月,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干部、助检员;

  1996年3月至1997年11月,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1997年11月至1998年4月,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

  1998年4月至2002年2月,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02年2月至2007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检察处处长、检委会委员;

  2007年7月至2011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

  2011年4月至2014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正厅级);

  2015年11月至2018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正厅级);

  2018年1月至2019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正厅级),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

  2019年7月至今,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