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安宝塔区法院: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纪实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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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乎亿万家庭幸福安宁,党的二十大明确要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保障儿童合法权益。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值此“六一”国际儿童节之际,编发此组稿件,讲述全市法院系统多措并举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的故事。

初升的太阳,光芒万丈;带露的小花,绚丽芬芳。未成年人是含苞待放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主讲人宝塔区人民法院枣园人民法庭庭长

近年来,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在预防、保护、帮教、治理上持续发力,拓宽普法形式、丰富宣教载体,主动引导社会关爱关注,全力用法治守护“少年的你”,助力青少年拔节孕穗、茁壮成长。

送法进校园,让法官“走出去”宣讲法律

“六一”儿童节快要到了,这几天宝塔区法院的法官们又开始忙活起来了,根据院安排,大家要深入辖区各所学校和幼儿园,尤其是担任法治副校长的法官们,更要给孩子们备足课程现场宣讲。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到‘六一’儿童节就正式施行两年了。”在宝塔小学、育才学校、北关小学、川口小学、河庄坪小学、枣园中心小学的多功能厅或操场,宝塔区法院少年法庭和各基层法庭的法官们用图文并茂、以案说法的方式对两部法律的修订背景、内容和意义进行通俗易懂的解说。

在宝塔区第五中学,新区第二小学,宝塔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冯丽、副庭长师马璐分别进行了“植法于心,守护成长”的主题法治宣传。两位法官通过一个个真实的庭审、鲜活的案例,让同学们零距离接触司法、了解少年审判,提升同学们爱法、守法意识,并针对频繁发生的校园欺凌,从如何预防、现场怎样保护自己、事后如何应对三个方面向同学们展开讲解。

为增强青少年的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培养青少年遵纪守法、恪守规范的行为规范,促进青少年法治信仰的养成,提升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推进法治教育与德治教育紧密结合,营造浓厚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贯彻落实宝塔区法院和区教体局联合实施的“法治进校园”活动要求。2022年5月9日下午,宝塔法院副院长、宝塔区第四中学法治副校长荆少华以“播撒法治种子,护苗健康成长”为题给全校师生作了一堂精彩的法治辅导课。他用身边案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地讲解关于法理、法律和法治及校园欺凌、校园电信诈骗等犯罪行为进行了剖析,结合实际、联系学生,告诫大家要增强法治意识,避免误入违法犯罪歧途,更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健康成长。

荆少华说,区法院作为“法治进校园”活动的组织者、执行者,一定要带头抓好方案的贯彻落实,努力成为“法治进校园”活动的积极践行者、有力推动者。

宝塔区法院院长冯晓彬表示,近三年来区法院为辖区学校、乡镇、社区举行多种形式的法治宣讲活动500场次。只有家庭、学校、政府、司法、社会共同行动、共同遵守,才能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强大合力,才能真正做到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法庭开放日”,把学生“请进来”感受阳光司法

2021年5月5日9时,随着法槌的敲响,庭审正式开始。书记员在庭前细致核实当事人身份信息,宣读庭审纪律和当事人权利义务,在法官的规范指引下,法庭调查、质证、辩论等环节有序开展,当事人充分阐述诉请并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充分辩论。庭审历时一个小时,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11时,审判长宣布闭庭。

这是宝塔区法院枣园法庭邀请延安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2019级20余名学生公开旁听的一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庭审活动。参加旁听的学生纷纷表示,感谢枣园法庭提供的学习机会,现场充分感受到庭审所展示的司法规矩与仪式感,也对法院工作有了更直观的体验和认知,为他们今后学习专业知识和从事法律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增强青少年学生学法、知法、守法意识,提高大家对法律的认知能力,引导崇尚法律,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近年来,宝塔区法院枣园法庭开展“法庭开放日”活动,邀请新区二小、无锡枣园中学、延安大学等师生走进法庭,感受阳光司法,根植法治梦想。

在法官的引导下,每所学校前来参观的同学依次走进枣园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家事审判庭、温馨调解室、科技法庭等场所,聆听法官关于华表、法徽、獬豸、法鼎、法袍、法槌等在审判中所蕴含的意义,直观了解法院日常工作和司法便民举措,感受到生动的法治教育。活动期间,同学们还纷纷走向审判台,触摸和体验审判设施。

新区二小二年级9班班主任冯老师表示,通过“法庭开放日”活动,让孩子们很直观地感受到了法律的神圣和法庭的威严,有利于提高孩子们学法用法的兴趣,引导他们成为一个尊法守法的好少年。

荆少华表示,区法院始终坚持把法治理念融入学校教育,大力开展“公众开放日”“法庭开放日”“送法进校园”等活动300场次,以“请进来”和“走出去”等方式,让更多学生走进法院,了解法治文化,身临其境感受庭审现场的公正威严,有利于牢固树立学生的法律意识,使学生们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在他们心中根植法治信仰,以法治护航学生健康成长。

模拟法庭,种下法的种子

“南关小学红领巾法学院现在开庭!”随着法槌的敲响,在学校多功能厅里的模拟法庭上,小“法官”身着法袍,端坐在“法庭”之上,宣布“开庭”。此次通过“模拟法庭”的形式,宣读法庭纪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宣读判决书五个环节对发生在2016年的一起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较大的真实的“校园欺凌”案件进行了审理。

“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原告”纷纷登场。孩子们认真地扮演着各自的角色,在庄严公正的审判程序中,在激烈的控辩交锋里体验到了法律的威严与神圣。整个审判过程严谨规范、秩序井然、节奏流畅、现场逼真,赢得了阵阵掌声。

“庭审”结束后,宝塔区法院副院长荆少华对小学生的精彩表现进行了点评,他叮嘱学生们一定要通过此次“庭审”观摩活动增强法律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做一个遵法守纪、有理想、有道德的好少年,力争成为祖国未来建设的栋梁之材。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意识,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中针对青少年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提高学法用法兴趣,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切实维护合法权益。宝塔区法院联合团区委、区妇联、区司法局、区教体局等单位,在宝塔区各学校开展“红领巾法学院”模拟法庭普法创建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法治宣传效果,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赞誉。

2023年2月21日,宝塔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荣获“陕西省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师马璐荣获“陕西省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1月,宝塔区法院被共青团延安市委等五家单位授予全市“红领巾法学院”创建工作观摩活动先进集体。

“护苗”行动,架起柔性司法“暖心桥”

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护未成年人人身安全,落实我市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护苗”精神,2022年5月7日,宝塔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冯丽、副庭长师马璐会同区司法局、凤凰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前往辖区重点关注关爱对象、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小玉(化名)家开展回访帮教工作,这是已是法官们的第三次回访了。

小玉是2020年疫情居家期间,通过视频社交软件认识了同案被告人李某并与之相处成男女朋友,后李带小玉一同实施抢劫犯罪。在审理期间,宝塔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通过社区调查得知,小玉生活在单亲家庭,平时缺少父母关爱和教育,懵懂无知。考虑到小玉是未成年人,又因本案的特殊性,最终对小玉判处了缓刑。

在家访过程中,法官、民警、司法工作人员主动与小玉沟通,询问近期的学习、生活情况等。小玉告诉大家,自己主动学习了一些法律知识,真正认识到曾经的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并表示目前已在专科学校学习,和同学能融洽相处,只是学习有时很吃力。冯丽鼓励小玉一定要坚持,为了今后有一技之长能在社会上立足,一定要克服眼前的困难,付出才能有回报。在回访中,小玉被大家的热情包围着,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临走时,小玉主动和大家热情告别,并表示一定会努力完成学业,回报社会的关爱。

宝塔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自2013年成立以来,不断加强与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密切协作配合,建立多部门联合帮教机制,坚持将法治宣传、心理疏导、回访帮教工作向庭审外延伸,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犯罪后教育帮扶的新途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荆少华说,法律是刚性的,但对失足少年,法律又是宽容的。近年来,区法院通过人性化办案模式,教育引导30名迷途孩子重返人生正轨。今后我们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将审判工作进行延伸,完善判后回访帮教工作机制,向迷途少年送去法院人更多的人文关怀,让他们尽快地回归社会,成为一个遵法守纪的人、对社会有用的人。

让法治教育走心入脑,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冯晓彬告诉记者,未成年人保护之路任重而道远,区法院将围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两项重点工作,积极探索创新未成年人审判机制,努力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需求,以法之名守护每个“少年的你”健康成长,为推进平安宝塔、法治宝塔建设作出更大贡献。(记者   李东强    通讯员   贾志敏)

责任编辑:李青英